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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也不是什麼奇聞啦,
只是對我來說還是第一次而已(笑)



周一的傍晚,
上完鋼琴課、身穿皮鞋制服及拎著沉重書包的我,
走在往公車站牌的路上,
聽著KARA的STEP一步一步的走著。


此時,
我的眼角餘光赫然發現,
嗎呀!
我每次都要等上十幾分鐘的33號,
竟然已經在我的身後了!

看他漸漸有要超越的我趨勢,
我距離公車站牌竟然還有約莫50公呎以上的距離!



當下,
抓著沉重的書包,
也不管腳下踩著的是很容易掉的皮鞋,
腎上腺素一個激發!
以驚人的速度衝了起來!
還嚇到了一旁從文具店出來的路人。

我還從來不知道我可以跑的如此快速(驚)


就在他超越我我已經不抱任何希望的時候,

他靠站停了下來!!!!



但是,
他絕對不是因為看見我帥氣奔跑的英姿而吸引,
而是因為有人要下車TAT

司機在看見我喘著大氣的站在門口的時候,
露出了驚恐的表情






以上就是我為回家而公車奔走記事。


(這人超爛的敷衍文)


阿棗  至少我還有畫圖  落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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